申报材料
注册一般商标手续
(1) 确定商品注册申请的类别和具体商品名称
(2) 营业执照复印件(单位)或身份证复印件(个人)
(3) 商品图样6张,要求图样清晰、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×5cm并不大于10×10cm。若指定颜色,则为彩色图样6张,并附黑白墨稿一张。
(4) 在申请书和委托书上加盖公章(单位)或签字(个人)
(5) 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,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。
商标续展申请
根据商标法的规定,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核准之日起计算。有效期期满之前六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,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。续展次数不限。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,可给予 6 个月的宽展期。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,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。
所需资料:
(1)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2份
(2) 在续展注册申请书、委托书上加盖公司公章
(3) 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
(4) 商品图样6张,要求同上
(5)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已作为商标的,在提出续展申请时,应交送该商品使用情况说明
商标转让所需手续
如果企业已注销,商标已作废,不能再作转让。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必须一并转让。企业的合并、兼并或分离应办理商标转让。
所需资料:
(1)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2份
(2) 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
(3) 双方在申请书上加盖公司公章
(4) 受让人在委托书加该公司公章
商标变更
商标变更可以变更注册人的名义、地址或其它注意事项。但商标和商品是不能变更的,只能重新申请。企业的合并、兼并或分离不办理变更。
所需资料:
(1) 当地工商局开具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原件(变更地址不需要变更证明)
(2)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2份
(3) 在申请书、委托书上加盖公司公章
(4) 企业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
(5) 如果是国有企业,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变更证明亦可
补发商标注册证
所需材料:
(1) 注册证复印件2份
(2) 在补证申请书、委托书上加盖公司公章
(3) 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
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
所需材料:
(1)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2份
(2) 双方签订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》三份(原件一份交国家工商局)
(3) 许可人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、委托书上加盖公司公章
(4) 被许可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
集体、证明商标的申请
所需材料:
(1)《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》申请书、《商标代理委托书》
(2) 主体资格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
(4) 商标图样10张,要求同上
(5) 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